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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体育课平时锻炼出勤实施细则(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04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指导方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以及《“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体育中心积极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学校大数据、信息化建设以及体育工作的实际,推出《体育教学管理系统》(手机版),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正式上线试运行。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为引导学生积极自主进行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根据新修订的《西安交通大学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体育课成绩中平时锻炼出勤占20分。具体规定如下:

1、平时锻炼出勤分为A类活动出勤和B类活动出勤,各10分,满勤均为20次。

2、活动定义:

A类活动是指跑操活动、教学训练营、社团日常训练、群体代表队训练等有时间和内容限制要求的锻炼活动;

B类活动是指校内大型竞赛、短期培训、志愿者服务等需要结束活动后进行审核的活动。

注:A类活动出勤超出部分可替代B类活动。B类不可替代A类。活动清单见附件。

3、考勤方式:①手机APP自主打卡考勤;②负责教师或指定学生手机APP考勤;③人工考勤:指定时间由负责人上报,审核认定。

4、评分标准:

A类活动

B类活动

分值

出勤次数

出勤次数

10

20

20

9

19

18

8

18

16

7

17

14

6

15

12

5

13

10

4

11

8

3

8

6

2

5

4

1

2

2

5、本细则未尽事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