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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录在籍学生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2-19 浏览次数:

全体本科学生:

为配合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安排,定于近期组织在籍学生核准、补录有关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1.我校在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2.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采集。

3.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需采集《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别》、《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号码》三项信息。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

三、采集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3日。

四、采集方法

1.学生需自主通过教务处主页右侧“综合教学服务平台”(http://ehall.xjtu.edu.cn)中的“学生信息变更”功能模块,填写上述三项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2.操作步骤:

(1)进入“学生信息变更”功能模块,点击右上角“申请变更”;

(2)勾选“基本信息”和“其他”项;

(3)选填更正本人的证件类型(如无误,则无须更正)

(4)补充填写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

3.填写说明:

(1)学生可以填报父母(监护人)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2)父母(监护人)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3)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教务处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