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学生:
为配合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安排,定于近期组织在籍学生核准、补录有关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1.我校在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2.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采集。
3.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需采集《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别》、《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号码》三项信息。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
三、采集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3日。
四、采集方法
1.学生需自主通过教务处主页右侧“综合教学服务平台”(http://ehall.xjtu.edu.cn)中的“学生信息变更”功能模块,填写上述三项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2.操作步骤:
(1)进入“学生信息变更”功能模块,点击右上角“申请变更”;
(2)勾选“基本信息”和“其他”项;
(3)选填更正本人的证件类型(如无误,则无须更正);
(4)补充填写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
3.填写说明:
(1)学生可以填报父母(监护人)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2)父母(监护人)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3)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教务处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