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结合公管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1、2016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二、审核程序
1、由学院审核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2、对审核通过的学生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根据学生成绩,择优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待第二学期成绩公布后对已录取的学生进行终审,凡有课程不及格者,或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0分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4、对终审合格的学生,经教务处审核批准,正式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5、转入的学生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转院、系(专业)课程补修确认书,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修完成以下课程: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高等数学(Ⅲ) |
8 |
线性代数 |
2 |
微观经济学 |
3 |
社会学原理 |
3 |
宏观经济学 |
3 |
大学物理Ⅲ |
4 |
专业实习Ⅰ |
1 |
Visual Basic.NET程序设计 |
3 |
三、咨询时间:自公管学院接收2016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公布之日起
咨询地点:公管学院617室
联系人:吴老师 82664542 (办公) 13186002515(手机)
邮箱:cswu@mail.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