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7星期二

旧版网站 处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信息 -> 教学通知 -> 学籍管理 -> 正文

医学部接收2013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医学部 发布日期: 2014-04-23 浏览次数:

根据西交教(201432号文件《关于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医学部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专业接收2013级转专业学生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 51

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 4

护理学专业 4

法医学专业 5

药学专业 6

制药工程专业 5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2013年入校的全日制年级本科学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均在70分以上。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四、考核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核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期各科成绩及学期学分排名状况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接收计划120%)参加面试考核。

2、根据学期成绩和面试考核情况综合审查并进行排名,按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并予以公示。

3、待第二学期各科考试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本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或学分低于7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予增补。

4、对复审合格的学生,报教务处审批。

六、咨询安排:

时间:55日— 59日下午

地点:医学部行政楼一层112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82655039

信箱:liuw808@mail.sjt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七、课程补修

按照2010版本科生培养方案规定,我部各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应修课程见附件。转入学生如已通过学分不低于相关专业“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该课程无需补修;如未修或虽已修、但学分低于“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必须补修该课程。

附件:医学各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