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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赴陕西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合作与交流科 发布日期: 2015-12-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相关本科生:

为开阔学生视野,增加第二校园学习体验,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陕西师范大学签订了本科生交换学习合作培养协议。合作项目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原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双方互派23年级本科生到对方优势专业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计划

派出学院

派出专业

派出名额

人文学院

哲学

2

社会学

2

汉语言文学

2

外语学院

英语

2

日语

2

法学院

法学

2

二、交换时间与费用

交换时间: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费用要求:学费仍在我校缴纳,住宿、交通、教材等其他费用学生自理。

、选派流程

1.学生本人(无不及格成绩)于1214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申请,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结果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216日前上报学校教务处。

2.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派出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四、派出学生的培养与管理

入选学生离校前务必登录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栏查看《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离校手续。(http://dean.xjtu.edu.cn/html/gzzd/hzjl/2011/09/08/0c2cd056-6c04-4fe8-b303-e25bea6e9a1f.html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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