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换协议,2015-2016年度秋季学期的交换生派出项目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 身体健康;
    2. 政审合格;
    3. 无不及格科目;
    4. 2013级在校本科生(备注:经金学院2014级);
    5. 鉴于两岸三地专业实习限制等约束,暂不接受医学类学生的申请。
    二、在外费用说明:
    1. 学费:学费交本校,对方免收;
    2. 生活费:自理(备注:每月大约人民币1500元-3000元);
    3. 住宿费: 
    免费: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东华大学
    台北大学,台湾实践大学
    (备注:水电费,网络费等其它费用请按照对方学校要求缴纳。)
    自理:其他学校 
    4. 其他费用:往返旅费、医疗保险、书费、证件费用等自理。
    三、申报学校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选拔程序:
    1.申请人请填写(附件二、附件三) 并附成绩单;
    2.成绩单及附件三务必经学院教学秘书签字盖章同意;
    3.各学院教学秘书于3月20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3.港澳台办将适时安排时间面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4.面试结果确定后,将在相关网页上公示。
    五、其他:
    1.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视为作废;
    2.关于学分兑换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相关教务老师和教务处;关于派出学校情况、名额、费用及录取结果等,请咨询港澳台办朱老师(邮箱:gats@mail.xjtu.edu.cn);
    3.面试通过的申请人,只被列为推荐名单,录取结果以对方学校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4.申请人一经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退出项目,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烦请贵处指导各学院做好申请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报我办。
    感谢贵处长期以来对我办工作的大力支持!
     
    教务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