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4周星期二
信息来源:合作与交流科 发布日期: 2014-09-22 浏览次数:
所有获“校级资助”已经提交考核及报销材料的同学,请于本周三(9月24日)来教务处领取资助审批材料,并在教务处领取专项经费卡到财务处尽快办理报销冲账手续,报销完成后务必将经费卡返还教务处。
教务处2014年9月22日
教务处
上一篇:2015年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春季交换生项目选拔通知
下一篇:关于本科生获“校级资助”考核及报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