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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通识类核心课选课及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教学研究科 发布日期: 2013-03-13 浏览次数: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0版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我校在课程设置方面首次设置了通识类核心课程,提供了自然科学与技术、世界文明、社会与艺术、生命与环境、文化传承等五个门类的通识类核心课程设置。每位学生要求选修通识类核心课程6学分,通识类选修课程6学分,通识类课程合计12学分。
现根据学校通识类核心课程选课及课程开设情况,对通识类核心课程基本要求做出如下调整。
一、调整2010级学生培养方案中对通识类核心课程的学分选修要求,将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6学分核心课程,选修6学分基础通识类选修课”调整为“选修不少于4学分核心课程”,总学分12学分的要求不变;2011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要求仍然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二、学生在选课时除本专业所在门类课程外,其他四个门类的课程都可以进行选择,学院不得再指定选课范围,最大程度避免选课冲突和选课过分集中。
三、从2012级学生开始,通识类核心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按照规定重修;毕业前重修仍不及格者,按结业或延长学习时间处理。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