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1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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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安排的通知(更新)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2-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为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有序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对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完成授课任务

1.按照校历安排,在教学周16周以内(12月23日以前)完成所有授课内容。大一学生原安排在第17周的课程调整至16周以内完成,具体调课情况请于122日09:00以后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如调课后个别学生出现课程(考试)冲突情况,冲突时间的课程可以上网课,或者参加同一课程其他平行班的学习。

2.原安排在16周结课的课程,请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做好串讲答疑和查漏补缺。

3.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实验条件合理安排实验实践课、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等教学工作进度,原则上实验实践课在16周结课,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在18周前完成。如个别学生因故确无法在18周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可以线上的方式推迟至19周完成。

二、考试安排原则(12月11日起的考试推迟至春节后

1.考试周从17周开始,时间为2周左右(最晚考试时间为1月6日。具体考试安排预计在下周发布。

2.鉴于疫情管控政策对线下教学的影响,本学期本科生电子考勤数据与学生参加考试资格不做强制关联。

3.请各学院结合各年级特点合理规划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确保不影响学生专业选择和毕业。对于考试科目较多的专业,经学院研究论证后可将部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至下学期开学初。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统筹做好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安排的及时与学校沟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2.本学期未返校或到校后健康监测学生,涉及考试的按照前期下发的《关于未返校/在校健康监测本科生考试安排的意见》处理。对考研学生、课业任务较重的学生,各学院要加强关心指导,部分课程可申请缓考。以上情况请各学院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3.如因疫情形势变化造成工作调整,学校将及时研判方案并通告师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实践教学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