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2021学年夏季小学期(以下简称小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开课申请
请各学院(部、中心)于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小学期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开课申请,经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开课申请。所有开课课程均须在东、西校区开班(音乐等特殊要求课程除外)。连续三个开课周期未能开课的课程(不含夏季小学期)取消开课资格,不得申请开课。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清单见附件1,开课确认书(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留档)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教学任务填报要求
1.请各学院(部、中心)按照前期工作安排于6月7日前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认真核对培养方案,避免缺漏小学期课程。如涉及专业选择,请提前在系统中新建班级。6月8日起,教务处将生成小学期所开课程。
2.教学任务填报原则:
(1)请严格落实任课教师和教师上课周次、学时信息,如有多位老师同授一门课程,需落实到每一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学时信息。
(2)在填写上课教师信息时,“授课类型”分为主讲、辅导两个类型。所有“主讲”教师的总学时应等于培养方案课程总学时(不含各类课外学时)。其中授课、实验、上机、讨论等学时请分别填写。“辅导”教师学时请据实填写。
(3)学期上半段和下半段开设的课程门数应保持均衡。
(4)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停开课容量为15人/教学班,课容量为30-120人/教学班(建议100人/教学班)。
(5)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学时比例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授课学时的50%。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
公共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按以下原则合班:
(1)机类:机械、能动、材料、航天、化工、人居学院;
(2)电类:电气、生命学院、电信学部;
(3)理科类:物理、化学、数学学院;
(4)文管类:人文、马克思、法学、新媒体、外国语、公管、管理学院;
(5)拔尖类:钱学森、少年班、各类H试验班、越杰班;
(6)医学类:医学部;
(7)经管类:经金。
2.合班要求
(1)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2)同一教师主讲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时,各平行教学班不得为同一专业大类。
(三)流程安排和时间要求
教学任务审核流程: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请各学院(部、中心)和有关教学单位分别于6月15日前完成小学期教学任务填报审核工作。
三、其他
1.小学期教学时间为7月5日至8月1日(共4周)。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下:
培养方案咨询:司老师 82668306
教学任务咨询:王老师 徐老师 82668373
附件:
1.基础通识类课程清单
2.基础通识类课程开课确认书
教务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