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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1级教学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运行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6-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2021级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

(一)教学任务填报要求

1.教务处将于6月16日生成下学期2021级所开课程。

2.教学任务填报原则:

(1)请严格按照理论授课学时落实教学任务。下学期理论授课周次应规范为1-8周、9-16周或1-16周为充分利用教学时间资源,32学时课程应规范为1-16周。

(2)请严格落实任课教师和教师上课周次、学时信息,如有多位老师同授一门课程,需落实到每一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学时信息。

(3)在填写上课教师信息时,“授课类型”分为主讲、辅导两个类型。所有“主讲”教师的总学时应等于培养方案课程总学时(不含各类课外学时)。其中授课、实验、上机、讨论等学时请分别填写。“辅导”教师学时请据实填写。

(4)请核实并正确填写考试类型、是否需要考试、是否补考等考核方式信息。后续将根据填写信息生成考试任务,一经生成考试任务不得更改。

(5)学期上半段和下半段开设的课程门数应保持均衡。

(6)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学时比例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授课学时的50%。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

公共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按以下原则合班:

(1)机类:机械、能动、材料、航天、化工、人居学院;

(2)电类:电气、生命学院、电信学部;

(3)理科类:物理、化学、数学学院;

(4)人文类:人文、马克思、法学、新媒体、外国语学院;

(5)拔尖类:钱学森、少年班、各类H试验班、越杰班;

(6)医学类:医学部;

(7)经管类:经金、公管、管理学院。

2.合班要求

(1)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2)同一教师主讲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时,各平行教学班不得为同一专业大类。

(三)流程安排和时间要求

教学任务审核流程: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请各学院(部、中心)和有关教学单位分别于6月22日前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填报审核工作。

二、其他

1.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下:

培养方案咨询:司老师 82668306

教学任务咨询:王老师 徐老师 82668373

 

 

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