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本科生,各学院(部、中心),有关教学单位:
我校本科生的所有课程均实行网上选课。现将有关选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与范围
(一)选课对象
全校本科生(含2020级少数民族预科生、2019级少年班学生,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后应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返校上课学生)。
(二) 选课范围
1.方案内课程
应选学生所在专业(大类)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可在教务处“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培养中心”查看,2020级学生下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见附件1。
大学英语、体育、大学物理选课说明和大学化学教师简介详见附件2、3、4、5。
2.基础通识类课程
基础通识类课程分为核心课和选修课,在校期间各要求至少选修6学分,共计12学分,建议在前两学年完成(具体要求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钱学森学院学生按其规定执行)。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和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计入专业选择成绩核算,计入奖学金评定。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均可通过重修该课程获得学分。学生每学期最多选修1门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和2门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基础通识类课程清单、选课指南和限选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和一年级末专业选择或转专业后各学院要求)见附件6。
3.辅修课程
参与辅修专业网上报名并获教务处审核通过者方可选课。辅修选课根据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选课。
辅修工商管理和会计学专业的学生不参加网上辅修选课。
二、选课前准备工作
1.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和课程信息
选课学生登录教务处“综合教学服务平台”(http://ehall.xjtu.edu.cn)检查本人所在专业及班级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2.选课方式
(1)网页版:请使用电脑登录教务处“选课端”(http://xkfw.xjtu.edu.cn)网址进行选课。
(2)手机版:请使用手机下载“移动交通大学”APP,使用学生账号登录并进行选课。
选课操作指南和教务系统谷歌浏览器翻译语言操作说明见附件7。
选课常见问题汇总Q&A见附件8。
三、选课轮次与时间安排
四、选课要求
1.学生应在学业导师、班主任、教学秘书的指导下选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专业(大类)培养方案中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学生选课的重要依据,也是专业选择时成绩核算的依据,应修但未修的课程在专业选择成绩核算时按零分计算。学生选课前应详细了解所在专业(大类)指导性教学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按要求选课。
2.选课系统关闭后,教务处不接受学生补、退选申请。学生未按要求退课且不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未选的课程,不得上课和参加考核,违规参加考核者成绩无效。
3.学生应按所在校区选课,主修课程不可跨校区选课。辅修课程可跨校区选课。选择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得冲突(重修除外)。修读成绩已及格的课程不得再选修。课表中未安排上课时间地点的课程,学生应主动与任课教师或开课单位联系,沟通上课时间。
4.下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内的主修课程在“主修课程”栏下选课,体育课程在“主修课程(体育)”栏下选课。为最大限度避免冲突,建议按照主修课程、主修课程(体育)、重修课程(无重修课程则不选)/辅修课程(无辅修课程则不选)、基础通识类(核心/选修)课程的顺序依次选课。
5.为确保授课的连贯性,“高等数学”“高等代数与几何”“数学分析”“工科数学分析”“数学(少年班91-96班)”等课程前后两学期的选课结果保持一致,按照原教学班上课,中途不予调整。教务处已将原教学班置于课表中。
6.选重修课程的学生,应在“重修课程”栏下选课。若因课程代码调整无应选课程时,请与开课院教务办老师联系,确定可替代课程后,第二天在“重修课程”栏下进行选课。
7.第二轮选课结束后,公布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和选修课停开课程,具体见教务处主页通知。请各学院、任课教师与选课学生于2021年1月7日登录“教务系统管理平台”— “全校课表查询”界面,查询上课时间和地点,按时上课。
8. 因转专业、国(境)内外交流学习等需要补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时,符合自修条件的学生可于2021年2月22日—3月7日在 “自修选课办理”中可申请自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自修的学生无需在“选课端”选课,任课教师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同步到课表中。(自修规定详见《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http://due.xjtu.edu.cn/info/1027/5061.htm)。
五、其他
选课课程容量咨询各开课院,联系电话如下:
选课系统咨询:学生事务大厅 82666409 82666411
QQ群:1047792964 217623019 1048100447
教务处通知可见西安交通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xjtu_jwc,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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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