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选课调整至正式开课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2月4日备注)
全校本科生,各学院(部、中心),有关教学单位:
本科生(含2019级少数民族预科、2018级少年班预科)的所有课程均实行网上选课。学生(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后应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返校上课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选课。具体安排如下:
一、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和课程信息
请同学们登录教务处“综合教学服务平台”(http://ehall.xjtu.edu.cn)检查本人所在专业及班级信息是否正确,并查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信息及选课学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二、选课轮次与时间安排
学生的所有课程均需登录教务处“选课端”(http://xkfw.xjtu.edu.cn)进行网上选课。
本次网上选课分4个轮次进行(均含重修选课),第1轮为预选,第2轮、第3轮、第4轮为正选(补、退选),四个轮次均可选可退。主修课程在4个轮次均可选课;辅修课程在第2、3轮次选课。
1.第一轮预选(2019年12月20日15:00-12月23日23:00)
学生填报选课志愿。每门课程开设的教学班数量不等,每门课程最多可选5个不同的教学班,学生依次选择志愿等级。每个教学班均设有选课容量。此轮选课时各教学班选课人数不受容量限制,但选课时间截止后,系统根据抽签规则确定选中的学生名单,人数不超过选课容量。抽签于第2轮选课前完成。系统抽签结果与选课时间先后无关,请勿在第一轮选课时集中抢课。
2.第二轮补、改选(2019年12月24日15:00-12月27日12:00)
学生不填报志愿,教学班选课人数不可超出容量限制,本轮选课为即选即得。学生可对已选中课程进行改选,第1轮选课未选中课程教学班的学生,可选有空余容量的课程教学班。本轮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教学班停开,具体停开课程届时见教务处主页通知。
3.第三轮补、退选(2020年2月14日15:00-2月23日23:00)
第1周开课的课程,学生通过试听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所选课程进行调整,可退课,也可补选有空余容量的其他课程教学班。本轮选课为即选即得。本轮开放“方案外课程”选课,因交流、转专业等原因需要跨年级、跨专业补修课程的请在本轮选课。请注意课程“主辅修”类别,办理过辅修手续者方可选课(辅修工商管理和会计学专业的学生不参加辅修选课)。重修课程在本轮的选课延长至2020年3月1日23:00结束。
4.第四轮补、退选(2020年4月13日09:00-4月19日23:00)
第9周开课的课程,学生通过试听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所选课程进行调整,可退课,也可补选有空余容量的课程教学班。第1周开课的课程不得在本轮退选。
三、选课要求
1.学生应在学业导师、班主任、教学秘书的指导下选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专业(大类)培养方案中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学生选课的主要依据,也是专业选择时成绩核算的依据,应修但未修的课程在专业选择成绩核算时按零分计算。学生选课前应详细了解所在专业(大类)指导性教学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按要求进行选课。
2.第三、四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不再接受学生补退选申请。学生未按要求退课且不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未选的课程,不得上课和参加考核,违规参加考核者成绩无效。
3.学生应按所在校区选课,不可跨校区选课。学生选修的课程上课时间不得相互冲突。成绩已及格的课程不得再选修。
4.下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内的主修课程在“主修课程”栏下选课,体育课程在“主修课程(体育)”栏下选课。为最大限度避免冲突,建议按照主修课程、主修课程(体育)、重修课程(无重修课程则不选)/辅修课程(无辅修课程则不选)、基础通识类(核心/选修)课程的顺序依次选课。
5.为确保授课的连贯性,“高等数学”“高等代数与几何”“数学分析”“工科数学分析”等课程前后两学期的选课结果保持一致,中途不予调整课程,按照原教学班上课。教务处已将原教学班置于课表中。
6.重修选课的学生,请在“重修课程”栏下选课。若因课程代码调整无法选课时,请与开课学院教务办老师联系,确定可替代课程后,第二天在“重修课程”栏下进行选课。
7.通识类核心课和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均可通过重修该课程获得学分。学生每学期最多选修2门通识类选修课和1门通识类核心课(钱学森学院学生按其规定执行)。通识课程选课指南和课程清单见附件1、2,通识类课程限选条件以各学院要求为准,详见附件3。
8.大学英语、体育、大学物理I&II和大学化学选课说明详见附件4、5、6、7。
四、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任课教师与选课学生于2019年12月28日后登录“教务系统管理平台”“全校课表查询”界面,查询上课时间和地点,按时上课。
2.学生所在专业(大类)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均可在教务处“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查询,2019级学生下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见附件8。
3.因转专业、国(境)内外交流学习等需要补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时,符合自修条件的学生可于开学第一周在 “自修选课办理”中可申请自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自修的学生无需在“选课端”选课,任课教师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同步到课表中。(自修规定详见《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http://due.xjtu.edu.cn/info/1027/5061.htm)。
4.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课程选课咨询,请与学生所在院联系;课程选课容量咨询,请与开课院联系;选课系统咨询,请与教务处联系。选课咨询电话:
教务处通知可见西安交通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xjtu_jwc,请扫二维码:
更多通识课程资讯请扫二维码:
教务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