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2019级本科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
请各学院于5月14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相关专业2019级培养方案,完成培养方案调整工作,5月14日教务处将生成教学任务,不再受理培养方案变更申请。
二、新增通识类课程开课申请
请各学院于5月14日前完成2019年新增通识课程建课及学期开课申请,并经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一旦教务处审核通过,不再受理变更申请。同一门课程均须在东、西校区开课(音乐等特殊要求课程除外)。连续三个开课周期未能开课(不含夏季小学期),自动取消该课程。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开课确认书详见附件2.
三、教学任务
(一)教学任务填报原则
(1)教学任务中,严格按照理论授课学时落实;
(2)教学任务中,理论授课周次应规范为1-8周、1-12、9-16周或1-16周;
(3)学期上半段和下半段开设的课程门数应保持均衡;
(4)周一至周五1-8节课程安排不得3节连排;
(5)通识类课程停开课容量为30人/教学班,课容量建议不超150人/教学班;
(6)周三下午不予安排课程。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
全校公共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按以下分类原则合班:
(1)机类:机械、能动、材料、航天、化工、人居学院;
(2)电类:电气、电信、软件、生命学院;
(3)理科类:理学、数学学院;
(4)文管类:人文、马克思、法学、外国语、公管、管理学院;
(5)拔尖类:钱学森、少年班、各类H试验班、越杰班;
(6)医学类:医学部;
(7)经金类:经金学院。
2.合班要求
(1)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2)本科课程和研究生课程,不允许合班上课。
(三)教学任务填报系统操作说明
1.上课班级:选择添加需要合班的行政班。
2.课容量:确定教学班最大人数(含重修人数),进入选课阶段一般不再调整课容量。
3.停开课容量:教学班最低开课人数,不停开的必修课请填“1”。
4.上课教师:添加任课教师及相应授课周次。必须要有主讲教师,否则考勤系统无法修改考勤。
5.维护基本信息:实验、设计类不需要安排考试的课程在是否需要考试选项一定要选择“否”。没有补考的课程在是否安排补考选项一定要选择“否”。非汉语授课的课程在授课语种选项填写相应内容。
6.维护排课要求:不需要排课或教室的课程请在相应选项填“否”。需要直播互动教室等特殊教室的请在教室类型中选择相应的选项。一般情况下,不使用“屏蔽时间段”。
7.维护选课限制:除体育课、钱院指定的特殊课程外,一般课程不做设置。
请各学院(部、中心)于5月16日前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5月17日起,进入排课阶段,不再受理教学任务审核。
培养方案咨询:李老师 82668306
教学任务咨询:王老师 82668312
教务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