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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5-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以下简称小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开课申请

请各学院(部、中心)于2020年6月1日前完成小学期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开课申请,经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开课申请。所有开课课程均须在东、西校区开班(音乐等特殊要求课程除外)。连续三个开课周期未能开课的课程(不含夏季小学期)取消开课资格,不得申请开课。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清单见附件1,开课确认书(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留档)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教学任务填报要求

1.请各学院(部、中心)按照前期工作安排于5月29日前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认真核对培养方案,避免缺漏课程。如涉及专业选择,请提前在系统中新建班级。5月29日起,教务处将生成小学期所开课程。

2.教学任务填报原则:

(1)请严格按照理论授课学时落实教学任务;

(2)请严格落实任课教师和教师上课周次,如有多位老师教授同一门课程,需落实到每一位老师的上课周次;

(3)学期上半段和下半段开设的课程门数应保持均衡;

(4)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停开课容量为15人/教学班,课容量为30-120人/教学班(建议100人/教学班);

(5)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学时比例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授课学时的50%。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

公共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按以下原则合班:

(1)机类:机械、能动、材料、航天、化工、人居学院;

(2)电类:电气、生命学院,电信学部;

(3)理科类:理学、数学学院;

(4)文管类:人文、马克思、法学、外国语、公管、管理学院;

(5)拔尖类:钱学森、少年班、各类H试验班、越杰班;

(6)医学类:医学部;

(7)经金类:经金学院。

2.合班要求

(1)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2)同一教师主讲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时,各平行教学班不得为同一专业大类。

(三)流程安排和时间要求

教学任务审核流程: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请各学院(部、中心)和有关教学单位于6月4日前完成小学期的教学任务填报审核工作。

三、其他

1.受疫情影响,小学期教学时间暂定为6月29日至7月26日(共4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下:

培养方案咨询:司老师 82668306

教学任务咨询:王老师 82668373

 

附件:

1.基础通识类课程清单

2.基础通识类课程开课确认书

 

教务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