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践活动安排如下:
    
     
      
       活动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优秀学生标兵演讲  | 
       12月6号 (周二) 16:10-18:00  | 
       宪梓堂  | 
       东校区  | 
      
      
       12月6号 (周二) 19:30-21:00  | 
       505体育馆  | 
       西校区  | 
      
      
       12月7号 (周三) 19:30-21:00  | 
       宪梓堂  | 
       东校区  | 
      
      
       雁塔区法院审判  | 
       12月8号 (周四) 14:30-17:00  | 
       宪梓堂  | 
       东校区  | 
      
      
       模拟法庭  | 
       12月8号 (周四) 19:30-21:00  | 
       505体育馆  | 
       西校区  | 
      
     
    
    教学实践活动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学期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生务必参加,活动前各班班长或学委须统计本班参加活动的人数及未参加活动的学生情况。
    东校区的学生只需参加东校区的活动,西校区的学生只需参加西校区的活动。东校区6号和7号的两场标兵演讲,学生只需参加一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