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1星期二

旧版网站 处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信息 -> 教学通知 -> 课程安排 -> 正文

关于2023-2024学年夏季小学期通识类课程及其他教学安排选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6-17 浏览次数:

本科生2023级学生除外),各学院(部、中心):

2023-2024学年夏季小学期(简称“小学期”)教学时间为7月1日至728日(共4周)。现将小学期主修课程与基础通识类课程选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及课程要求

1.本科生(2023级学生除外)应在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选择培养方案规定的小学期开设的课程,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和选修课。

2.本次选课含重修课程、以及部分辅修课程选课。

3.考核方式为“考试”的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和选修课,可安排随堂考试。

二、选课方式

本科生所有课程均实行网上选课,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选课系统”进行选课,选课结束后无法补选、退选,未选课无法获得成绩及学分。

三、选课时间

本次网上选课分2个轮次进行,第1轮为预选,第2轮为正选,补、退选。两轮次均可选可退。

1.预选(2024年6月19日15:00至6月21日15:00):该轮次的选课实行志愿填报制。根据课程教学班情况,每门课程最多选5个不同教学班,并依次填入志愿等级,教学班选课人数可超出预设容量上限。该轮选课结束后,系统根据抽签规则确定选中名单。抽签将于第2轮选课前完成,请务必届时查询选中情况。系统抽签结果与选课时间先后无关。

2.正选(2024年624日15:00至6月26日15:00):本轮选课为即选即得。学生可对第一轮已选中课程进行退、改选。前一轮选课未选中课程教学班的学生,可在有空余容量的课程教学班中选课。

四、选课说明

1.在学业导师、班主任、学院教学秘书的指导下,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在选课界面“主修推荐课程”栏下选课。

2.通识类课程在“基础通识类(核心/选修)”栏下选课。

3.需重修课程的学生,在第二轮“重修课程”栏下选课。若因课程代码调整“重修课程”栏下无重修课程,请与开课院教务办老师联系,确定替代课程后,在“重修课程”栏下选课。未经重修替代,重修学生不得以跨选的方式选课程名称相同或类似的课程,否则原不及格课程成绩无法覆盖。

4.第一轮选课时,学生最多选修一门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和两门基础通识类选修课。

5.已经取得学分的课程不得重复选修。

6.请各位同学统筹考虑小学期安排,避免所选课程上课时间和其他安排发生冲突。

7.两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不再接受补退选申请。学生未按要求退课且不参加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未选的课程,不得上课和参加考核,违规参加考核者成绩无效。

8.课程容量问题请咨询各开课院,联系电话如下:

9.选课业务咨询:教务处82666409、82666411。

选课系统咨询:网信中心82666769。

 

 

教务处    

2024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