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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4级教学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6-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4级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请认真查看此项并按要求填报)

(一)教学任务填报

1.上课班级核查。培养方案内课程,请仔细核查上课班级是否有遗漏,并按照合班原则(见后表)进行合班。如有还未建班的,请提前联系教务处。

2.选课限制设置。部分有修读要求的课程,为避免后续出现选课问题,请开课单位在“教学任务—选课限制”模块提前设置好选课限制条件。

3.上课周次、周学时、教师授课学时要求

1)请严格按照理论授课学时落实教学任务。理论授课周次应规范为1-8周、9-16周或1-16周。为充分利用教学时间资源,32学时课程应规范为1-16周。每学期,各开课单位1-8周和9-16周所开设的课程门数和课程学时应保持均衡。

2)请严格落实任课教师和教师上课周次、周学时、教师授课学时信息。如有多位老师教授同一门课程,需落实到每一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学时信息。

3)在填写上课教师信息时,“授课类型”分为主讲、辅导两个类型。所有“主讲”教师的总学时应等于培养方案课程总学时(不含各类课外学时)。其中授课、实验、上机、讨论等学时请分别填写。“辅导”教师学时请据实填写。

4.课容量及停开课容量

1)请综合考量课程开课容量,确保学生选课余量充足。尤其是方案内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需保证为上课班级人数的1.2倍(含预计重修人数在内)。(注:为保证教学效果,建议单个教学班最大容量≤170,不能满足选课容量的情况下,请开课单位提前协调增加任课教师,增设教学班。)

2)请核实课程的停开课容量,后期会根据填报的停开课容量和选课情况导出拟停开课程。通识类核心课、选修课停开课容量原则为15人/教学班。

5.考核方式。请核实并正确填写考核类型、是否需要考试、是否补考等考核方式信息。后续将根据填写信息生成考试任务,一经生成考试任务不得更改。

(二)合班原则与合班要求

1.合班原则。公共课程和大类基础课程按以下原则合班:

为方便后续排课,保证班级间的公共时间,其他类别班级请综合考虑,合理合班。

2.不允许跨类、跨年级合班。

二、流程安排和时间节点

1.教学任务审核流程。教学秘书填报信息并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请务必在时间截止前仔细核查所有教学班都是学院已审核状态,否则会影响后续排选课工作。

2.时间节点。请于6月28日前完成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4级的教学任务填报及审核工作。

三、咨询电话

1.培养方案、教学日历咨询电话(教研科):82668306

2.通识课程开课咨询电话(通识科):82668311

3.教学任务咨询电话(教务科):82668373

 

 

教务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