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接收2018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和教务处《关于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通知》,结合管理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8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2018级在校学习的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4、通过高等数学和大学物理课程(修过力学或电学也可)考核。
 
   二、转专业流程
 
   1、咨询安排
 
   学院教务办电话: 82668949;82665695
 
    联系人:谢老师、付老师
 
   咨询时间: 6月27日---7月8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办公地点: 管理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文管大楼107)
 
   电子邮箱: xietong@mail.xjtu.edu.cn
 
   2、教务处公布接收计划
 
   教务处于2019年7月9日13:00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ehall.xjtu.edu.cn)公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
 
   3、学生填报志愿
 
   7月11日9:00至7月12日23:00,学生根据专业兴趣和专业特长,依据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中的各专业(类)申请条件等,参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资格审核、面试与录取
 
   1)7月14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填报志愿学生的基本信息。
 
   2)7月15日至7月18日按照公布的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对填报志愿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面试名单,对审核通过的学生由管理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学生面试情况择优录取,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予以确认。各专业(类)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接收计划的120%。
 
   3)学生可于7月19-20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初审拟录取名单,在此期间,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取消转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5、终审
 
   接收学院于8月17日前对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确认的可转出学生名单审核,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不再补录。各专业终审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
 
   6、名单公示与学籍异动
 
   教务处于8月19-21日通过网站主页向全校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公示结束,教务处审批后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接收及选课指导等工作。8月31-9月1日,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到书院办理相关手续。
 
   三、课程与学分认定
 
   学生转专业(类)后,已在原专业(类)获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由接收学院予以认定,所有成绩如实记入成绩档案中。学生应按接收学院要求补修指定的课程。
 
   接收学院在学生注册后1周内完成课程认定,并指导学生制定补修计划、改选课程等。
 
   
 
   
 
   管理学院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