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的精神》,结合《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试行)》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专业接收2016级转专业学生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     46名
 
   基础医学专业(五年制)    6名
 
   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  12名
 
   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   6名
 
   法医学专业    5名
 
   护理学专业  5名
 
   药学类专业(含药学、制药专业)   12名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2016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建筑类专业入学测试不合格而被调专业的学生不受此限制);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三、审核程序
 
   l、医学部在5月24日前按照学校申请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
 
   2、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部按照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原则,对初审合格学生一学年的成绩进行审核,按照学生成绩学分积平均成绩排序,确定终审通过名单。
 
   四、咨询安排
 
   时间:4月27——4月29日 下午3:00-5:00
 
   地点:医学部行政楼一层教学管理办公室112室
 
   电话:82655039  信箱:1iuw808@mail.sjt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五、课程补修
 
   参照2015版本科生培养方案,转入学生其“大—”已通过课程学分不低于相关专业“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该课程无需补修;如未修或虽已修、但学分低于“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必须补修该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