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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俄罗斯圣彼得堡理工大学交换生项目选拔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25 浏览次数:

                                        2019年春季俄罗斯圣彼得堡理工大学交换生项目选拔通知

为实施我校的教育国际化战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我校学生出国(境)深造获得第二校园的学习经历,根据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理工大学签订的校际学生交换协议,2019年春季,我校将继续选派指定名额的优秀在校本科生前往俄罗斯圣彼得堡理工大学,参加交流学习。现将2019年春季赴俄参加圣彼得堡理工大学交换生项目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校内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

项目时间:一学期, 2019年春季学期入学。

一、学校介绍

圣彼得堡理工大学是俄罗斯最好的理工科大学之一,是世界级著名的大学,该校始建于1899年,当时名为“彼得大帝皇家工学院”,五、六十年代又称加里宁工程学院,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理工科为主的综合大学,该校的毕业文凭被世界所有国家承认,包括美国、英国等欧美国家。学校有13个系(70多个专业):建筑工程系、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物理和机械工程系、材料技术和研究系、经济和管理系、技术自动控制系、无线电物理科学和工程系、物理科学和工程系、医学物理和生物工程系、人文系、无线电电子工程系,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超过80名俄罗斯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约400名教授、博士,1500名副教授、副博士,学校共有约20000名学生,其中有1500多外国留学生。

交换生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理工大学对应学院参加为期一学期的交换学习,期间所获学分返校后由所在学院进行认定并转换。

二、选拔要求:

1、品学兼优,有赴俄交换意向的我校人居(限土木工程专业)、能动、材料、电信、机械学院大二、大三本科生共2名;外语学院英俄方向大二本科生2名。共计4名。

2、无TOEFL雅思成绩要求,但学生需要有较强的英语综合能力;建议具有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英语B2水平;或俄语能力优秀。

3、平均分80分以上。

注意事项:

1、满足以上所列所有要求者方可报名。有不及格成绩、违纪受过处分者不予报名。

2、报名前请浏览课程网站(本科生亦可选择俄方开设的研究生课程)查询是否有与我校本专业2019年春季学期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课程,确保返校后学分能够认定和转换。

(http://english.spbstu.ru/education/programs/programs-in-english/)

三、选拔流程及时间节点:

1、2018年9月30日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学生在学生处主页下载填写《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报名表》,持报名表到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报名。

2、2018年10月8日前各相关学院接受学生报名,按要求完成初选推荐,并将初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3、2018年10月9日前各相关学院将公示后无异意的学生信息按附件1格式汇总,将汇总表(纸质+电子)及纸质成绩单报送教务处审核。

4、2018年10月10日前教务处审核后将推荐学生报名信息送国际处。

5、2018年10月12日前国际处终审确定最终校级推荐人选。

四、项目费用

本项目免学费、注册费,学生需个人承担住宿费、生活费、往返旅费等费用。

五、项目咨询及管理

1、报名咨询:学院教务员

本科生项目报名、学籍、学分转化认定:学院教务、教务处魏老师

办公地点:主E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665477

E-mail: xawei@xjtu.edu.cn

2、项目咨询管理:国际处张珊珊 办公地点:科学馆111室

联系电话:029-82668576/8830 E-mail:zss2017@.xjtu.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冬令时)、14:30-18:30(夏令时),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请邮件咨询。

温馨提示:

1、项目申请流程较为紧凑,请有意申请者尽快备好以下材料以确保顺利参加项目:1)有效护照、2)语言能力证书或相关官方证明、3)中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等。请务必提前备好。其余材料国际处将组织申请指导(入选者将得到电话通知)特别说明。

2、入选学生离校前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境外学习承诺书》、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要求办理出访审批手续,出访审批手续办理请登录国际处主页“因公出境-校内审批”栏查看,参照《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栏查看)办理保留学籍、离校及修读计划等手续。

附件1: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海外学习推荐信息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