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1周星期二
信息来源:合作与交流科 发布日期: 2014-09-22 浏览次数:
所有获“校级资助”已经提交考核及报销材料的同学,请于本周三(9月24日)来教务处领取资助审批材料,并在教务处领取专项经费卡到财务处尽快办理报销冲账手续,报销完成后务必将经费卡返还教务处。
教务处2014年9月22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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