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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2-24 浏览次数: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转发教师进行申报。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由我校人员担任第一主编(作者),为职业教育服务且正在使用的教材

三、工作安排

请相关学院(部)转发教师,并根据教材实际编写和使用情况进行申报。请于12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需排序)和“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由于近期疫情原因,纸质版提交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  薛琦扬,联系电话:82665857

电子邮箱:xueqiyang@xjt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2.“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3.“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