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暂行办法》(西交教〔2005〕6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0年本科新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第一学士学位本科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本科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也可申请新建目录外的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
3.本科专业方向:为满足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现有的本科专业可申请设置专业方向,培养针对具体领域的专业高级人才。
二、新专业申报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符合学校的发展定位。
2.具有学科支撑,有利于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和必需的师资队伍、实验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增设必须依托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申请。
4.现有本科专业设置专业方向须具备明确的培养目标、培养定位和培养方案。
三、新专业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参照《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专业申报指南》(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附件2),遵照学校暂行办法规定的专业设置原则和审核程序,精心组织申报工作。
2.第一学士学位专业申报目录范围内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申报新建专业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4);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
4.本科专业申报专业方向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方向适用)》(见附件5)
以上申请表请于7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主楼E-130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engjuan007@xjtu.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论证。
联系人:郑 娟,联系电话:82665857
附件:1.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专业申报指南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方向适用)
教务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