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1星期二

旧版网站 处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信息 -> 培养方案 -> 正文

关于2019版本科培养方案答辩论证具体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求和日程计划,现将培养方案答辩论证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论证时间和地点

论证时间:5月18日(周六)9:00-17:00

论证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南洋大酒店(具体地点见附件1)

二、  答辩论证原则

对标国家“一流专业”和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融入“成果导向、学生中心、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重构课程体系,强化基础,深化课程内涵,推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相互渗透和有机衔接,深化“通识教育+宽口径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三、  答辩安排

1.   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各学院培养方案论证于5月18日上午至下午分组进行。详见附件1。

2.   答辩内容提纲:见附件2。

3.   各学院答辩汇报人须为学院院长或其授权代表,学院多个专业培养方案由汇报人逐个汇报,或分模块进行汇报。学院须另行安排人员记录专家意见,并在后续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或回应。

四、  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准备各专业培养方案纸质材料一式6份,同时,根据答辩内容提纲准备答辩PPT,于5月17日(周五)上午12:00前提交论证答辩小组联络员(具体信息见附件1)。

2.答辩时请严格根据时间要求,届时现场工作人员将进行限时提醒。由于专家论证时间存在前后浮动,请汇报人根据答辩时间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

3.答辩论证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类,未通过论证的专业将取消2019年国家级“一流专业”申报资格,论证结果在2019年绩效分配中予以体现。

联系人:李柯廷

电  话:82668306


附件:1. 2019版培养方案分组答辩安排

2.培养方案答辩汇报提纲

                                         教务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