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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验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0-27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我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全面提高。2014级本科生第四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验工作安排在1030日—1215日期间进行。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通知督促各班学生积极准备,按时参加测验,2014级各班接到通知后由班长及时与负责本班测验的教师联系,预约具体测验时间(各班具体负责的教师详见附表)

测验

年级

测验内容

(评分标准执行教育部2014年标准

测验时间

2014

男生:

①身高,②体重,③肺活量,④坐位体前屈,⑤50米,⑥立定跳远,⑦1000米,⑧引体向上

女生:

①身高,②体重,③肺活量,④坐位体前屈,⑤50米,⑥立定跳远,⑦800米,⑧仰卧起坐

1030日—1215日(工作日)

08:30——09:40

11:50——13:50

16:00——17:30

(文体中心体育课时间不安排测试工作)

测试地点:兴庆校区:形态机能:文体中心体质监测室 ;身体素质:塑胶田径场;

雁塔校区:财经校区塑胶田径场。

测试所需器材提前到器材室借领。

测验要求:

1、测试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由负责本班的任课教师亲自测试。学生自行测试成绩无效

2、测试时请带上有效证件,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3、因故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应提前向教师请假,并预约补测时间;无故不参加测试的学生按旷考处理,成绩记为0分。

4、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请按规定填写“免于执行表”交至任课教师。

5、因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提供对方学校的测试成绩单或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教务部门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6请测试教师务必于1215日前完成2014级所有测试工作并将数据登记表交教学办。


体育中心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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