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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本科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3-12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以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全面提高。2016级本科生第三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验工作安排在318419期间进行。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通知督促各班学生积极准备,按时参加测验,2016级各班接到通知后由班长及时与负责本班测验的教师联系,预约具体测验时间(各班具体负责的教师详见附表)。

年级

测验内容

测验时间

2016级

男生:

①身高,②体重,③肺活量,④坐位体前屈,⑤1000米,⑥引体向上,⑦50米,⑧立定跳远

女生:

①身高,②体重,③肺活量,④坐位体前屈,⑤800米,⑥仰卧起坐,⑦50米,⑧立定跳远

3月18日—4月19日(工作日)

第5周——第9周

08:00——09:30

11:50——13:50

17:50——18:50

(文体中心体育课时间不安排测试工作)

一、测试地点

兴庆校区:形态机能----文体中心体质监测室;身体素质----塑胶田径场;

雁塔校区:财经校区塑胶田径场。测试所需器材提前到器材室领借。

二、测验要求

1.测试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由负责本班的任课教师亲自测试,学生自行测试成绩无效。

2.测试时请带上有效证件,遵守纪律,诚信测试。凡测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者,该学年测试成绩记为0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3.因故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应提前向教师请假,并预约补测时间,所有项目补测截止时间为4月19日;无故不参加测试的学生成绩记为0分。

4.因肢体残疾或重大疾病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请按规定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交至任课教师,经体育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免于执行,成绩记为免测。

5.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提供对方学校的测验成绩单,或本校相关部门或学院教务部门的交流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附:1. 2016级第三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验教师安排

2.西安交通大学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体育中心

201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