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4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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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5-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为有序完2024-2025二学期教学任务,对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完成授课任务

1.临近期末,请各学院(部)按照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及时完成所有授课内容。

2.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实验条件合理安排实验实践课、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教学工作进度,原则上实验实践课在16周结课,毕业设计(论文)答辩202566日前完成。

二、考试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所有课程原则上须于结课后两周内完成考试。考试周为教学周第18-19周(2025616日至2025629日)所有课程最晚须于2025629日完成考试16前结课课程,原则上不可安排进考试周考试

2.考试编排:考试周内考试编排本着优先安排大面积公共课、基础课等选课人数多的课程的原则,原则上每名学生初修课程每天考1门,最多不超过2门。大面积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确定,原则上不再改动。其他16周结课课程教务处已完成考试预排,由开课学院结合各专业学生考试分布进行合理规划和调整16周前结课课程,请开课学院根据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尽早完成考试安排。

3.考试发布:教务处将于教学周第15周周一(526日)发布大面积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其余16周结课课程考试安排由开课学院确认后最晚将于教学周第15周周五(530日)发布。16周前结课课程,请开课学院确认考试安排后及时联系教务处发布考试,为学生复习预留时间。

4.监考安排:期末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主监考教师,学生院安排副监考教师。教务处已根据上课学生比例调整大面积公共课副监考学院安排,其余考试由开课学院做好主、副监考学院设置和监考教师安排提醒工作。监考所在学院需同步做好监考考前提醒工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5.监考培训:各学院需重视监考教师培训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助力学风建设。(监考必读(2023版)-西安交通大学教务处

6.缓考审核:各学院需严格审核学生缓考,必要时对缓考名单将进行院内公示,若有信息不实情况,查实后按失信处理。

7.特别提醒:考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小时,教务系统默认为2.5小时,若某门课考试时间需调2时,请在“考试安排”—“考试时间描述”模块进行修改。监考所在学院可通过“监考安排”—“监考教师信息提醒”功能为本学院监考教师发送提醒信息。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统筹做好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安排的及时与学校沟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2.请各学院(部)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与帮扶,做好课程串讲答疑和查漏补缺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实践教学中心

20255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