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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项目中期验收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12-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项目进行中期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完成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的项目,需在12月20日前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中期检查表以及月进展记录填写工作(3次)。

2、指导老师及学院管理员对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实践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以及月进展记录进行查验审核。

3、各学院中期验收预定于12月20日前完成,具体由学院安排,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参加中期验收答辩(项目负责人陈述限时8分钟,专家提问3-5分钟),如有实物成果,可在答辩时进行展示。

4、若项目组发生信息变更,请及时、规范填写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同意并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5、完成立项中期验收合格的项目可根据预算及报销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报销(不超过批准金额50%),由各学院管理员统一审核,审核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实践科。(财务处12月25日截止报销)

6、未参加中期验收的项目视为放弃大创项目,不可进行相关费用报销。

二、其他

1、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学生可继续获得教务处经费支持。

联系人:张泽 联系电话:8266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