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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学业导师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9-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意见》(西交本〔2017〕6号)要求,本次选聘2021级本科生通识教育阶段学业导师(聘期一年),2020级本科生专业教育阶段学业导师(聘期三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年)。2019级本科生专业教育阶段学业导师原则上不变。

一、工作方式

1.开学第一周集中见面一次,公布指导计划、时间安排、联系方式等,一学期集中见面或讲座不少于3次,6小时。其他见面时间由学业导师和学生灵活安排。

2.学业导师应对学生进行分类指导,大胆尝试和创新指导方式方法,积极创建“新生研讨课”。新生研讨课课程内容可涉及大学生活适应指导、学习适应指导、学科专业知识入门及专业归属感建立等内容。

3.学业导师应深入书院开展工作,及时向学院、书院反馈学生在心理、思想状态、学习等方面出现的情况。

二、任职资格

承担本科生学业导师应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教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格和奉献精神;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尊重、热爱、关心学生,有能力、有精力指导学生,致力于学生培养与教育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选聘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小组”,制定学业导师选聘与考核办法,负责学业导师的遴选、培训、监督、评价与考核等工作,学业导师指导工作视作学校每学期开设的一门16学时的实践课程。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师资与学生情况选聘学业导师,每位导师指学生人数不超过30人。2020级专业教育阶段的学业导师选聘学院亦参照通识教育阶段的学业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30人的标准确定。

3. 钱学森学院各试验班的学业导师选派安排如下:

(1)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化生、计算机、力学),钱学森班,人工智能试验班,侯宗濂医学试验班由学生学籍所在专业学院负责选派学业导师。每位导师指导试验班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附件3)。

(2)2020级少年班、2021级储能班学业导师及2021级钱学森班交叉专业学业导师选派工作由钱学森学院牵头实施,各相关学院配合落实学业导师人选。

请各学院于9月28日之前将2021级、2020级学业导师工作安排(见面时间、见面地点、讲授主题、分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若2019级学业导师有变更的,请在教务处备案。2020级少年班、2021级储能班学业导师及2021级钱学森班的交叉专业学业导师工作安排于9月28日之前报钱学森学院备案。

教务处联系人:张博华 联系电话:82668311

邮 箱:bhzhang19@xjtu.edu.cn

钱学森学院联系人:潘运亮 联系电话:13309203001

邮箱:panyunliang88@126.com


附件1:学业导师工作安排表及学生分组名单统计表

附件2:2020级少年班、2021级钱学森班学业导师工作安排表及学业导师分组学生名单

附件3:钱学森学院学业导师选派人数上报表

                                                   教务处 钱学森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