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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版本科培养方案答辩论证会议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7-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3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求和日程计划,现将培养方案答辩论证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和地点

论证时间:7月22日(周六)全天

论证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南洋大酒店(附件1)

二、论证原则

立足“四个面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坚持“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落实“思政引领、品行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思维创新”五位一体育人模式,加强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将“优化结构、强化内涵、融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融合前沿内容与基础知识”作为本次修订的重要任务。

三、答辩安排

1.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各学院培养方案论证于7月22日上午至下午分组进行(见附件1);

2.答辩内容提纲详见附件2;

3.各学院答辩汇报人须为学院院长或其授权代表,学院多个专业培养方案由汇报人逐个汇报,或分模块进行汇报。学院须另行安排人员记录专家意见,并在后续培养方案修订成稿工作中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或回应。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准备各专业培养方案纸质材料一式6份,同时根据汇报提纲准备答辩PPT。6份培养方案纸质材料于7月19日(周三)、PPT于7月21日(周五)上午12:00前提交论证答辩小组联络员(见附件1);

2.答辩时请严格遵守时间要求,现场工作人员将进行限时提醒。由于专家论证时间存在前后浮动,请汇报人根据答辩时间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

3.答辩论证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类,未通过论证的专业将影响:

(1)本科招生、研究生推免指标分配;

(2)最近一次的各级各类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一流课程、教学三大奖、教材评选等申报名额,新专业(方向)申报资格;

(3)年终绩效分配指标,列入年度负面清单。


联系人:司  婧

电 话:82668306


附件:1.2023版培养方案分组答辩安排

2.2023版培养方案答辩汇报提纲



教务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