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调考试纪律严肃性,维护学生基本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就各单位做好试卷检查有关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在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在学院内部开展期末试卷的检查工作,同时请继续完成上一轮审核评估以来(2017年春季)所有本科生试卷的普查工作,做好试卷检查情况记录,并于3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包括检查整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将于3月下旬组织学校督导专家带队,对各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试卷检查及普查情况(试卷及学院检查记录)进行抽查,请学院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学校完成试卷抽查工作。
学校即将提交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申请,考试阅卷质量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试卷检查工作,坚决杜绝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核分或登分错误等严重问题,如仍在学校抽查中发现以上严重问题将从重处理。
联 系 人:蒋端
联系电话:82665877
教务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