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多维度了解课堂教学情况,监控课堂教学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活动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在前期我校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学管理人员用表)》,并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听课人员
教务处工作人员,各学院(部、中心)教学管理人员。
二、听课范围
教务处工作人员所听课程为全校开设课程,各学院(部、中心)教学管理人员所听课程为本单位所开设的课程和本单位学生所上课程。
三、听课要求
希望教学管理人员每人每周坚持听课1次以上,每学期最少听课10次,每次在1学时以上,听课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次听课均要填写《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学管理人员用表)》,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至教务处和相关部门。
四、听课结果提交要求
教学管理人员需将每次听课情况录入管理平台(平台已进行开发,近期将投入使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听课记录必须在考试周前全部录入。纸质材料每学期结束前交教务处。
联系人:王一鸣 82668312
李德成 82668306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学管理人员用表)》
教务处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