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西交教〔2012〕118号)精神,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责任教授聘任及管理办法》(西交教〔2014〕93号)文件规定,课程责任教授的考核分两部分:年度考核由学院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发放责任教授绩效津贴的依据;聘任三年期满后的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学院优秀绩效考核范围,并向全校公布。
现请各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认真组织2015年度课程责任教授考核,考核建议采取以下方式:
1.学院以课程责任教授签订的工作责任书为考核依据,制定课程责任教授考核指标体系;
2.学院制作课程责任教授年度考核表,责任教授填写考核表并提交履责情况材料;
3.学院组织学院及学校专家组集中审核材料,并对课程责任教授进行年终述职,依据学院制定的课程责任教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专家评估打分;
4.将专家评估打分与学生评教相结合,学院教学院长确定最终考评结果。
考核结束后请各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填写2015年课程责任教授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于2016年1月14日前将责任教授考核情况说明、课程责任教授考核结果汇总表、个人考核表及考核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学主楼1304室),同时将课程责任教授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gaoteng1990@126.com。
联系人:高腾,联系电话:82668306
附件:2015年课程责任教授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