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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质量评价与教学信息化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9-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学期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请各单位于915日前将本学期拟参加授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名单上报教务处(附件3)。

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是保障第一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西交教〔201635号)及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凡计划安排授课的新任教师应先获得授课资格,各单位不得对未获得授课资格的新任教师安排讲课任务(包括理论、实践等授课环节),否则视为教学事故。

教务处联系人:齐东霞,办公电话82663682邮箱: qidongxia@xjtu.edu.cnQQ:1393496634

研究生院联系人:许超,办公电话:88963852,邮箱: chaoxu@mail.xjtu.edu.cnQQ: 280367666

教发中心联系人:赵欣,办公电话:82668931,邮箱:zhaoxin085@xjtu.edu.cn QQ: 1628247874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

2.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审批表

3.新任教师院级试讲信息表

4.教发中心4-8学时课程信息汇总表

5.关于新任实验技术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实施补充细则的通知

6.关于新任教师做好授课资格认定课堂试讲的基本要点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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