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1周星期二
信息来源:质量评价与教学信息化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西交本〔2021〕4号)文件要求,请于2022年1月26日下班前将本学期本科教学院级专家(同行和院级督导)评价结果录入教育教学质量实时监测大数据平台,平台网址为:http://zhpj.xjtu.edu.cn/index.do,也可点击教务处网站右下角“教学评价分析”链接进入。
教务处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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