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保障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教师教学培养,帮助新教师有针对性地做好试讲等环节准备工作,就本学期认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认定流程。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是保障第一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西交教〔2016〕35号)及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学校将利用学院试讲等环节,重点对教学辅导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课堂4-8学时试讲时,课程主讲教师应全程听课,掌握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二、杜绝出现教学事故。凡计划安排授课的新任教师应先获得授课资格,各单位不得对未获得授课资格的新任教师安排讲课任务(包括理论、实践等授课环节),否则视为教学事故。在试讲课堂上,新任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管理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试讲教师将一票否决,且不能在同一学期再次试讲;出现教学事故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做好课堂教学设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设计培养,更好地保证试讲质量,请试讲教师按课堂教学设计参考模板和说明(附件7)做好课堂教学设计。教学设计需经课程主讲教师审阅并签字,电子版于试讲前2天发至zhaoxin085@xjtu.edu.cn,纸质版(3份)于试讲时交听课专家查看,在提交审批材料前按专家意见予以修改完善。
请各单位于新任教师试讲前两周将本学期拟参加授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名单上报教务处(本科生课程)、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附件3)。欢迎教师就教学设计问题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联系人:齐东霞,办公电话:82663682,邮箱:qidongxia@xjtu.edu.cn,QQ:1393496634;
研究生院联系人:郑曼琦,办公电话:88968580,邮箱:1410859982@qq.com,QQ:1410859982;
教发中心联系人:赵 欣,办公电话:82668931,邮箱:zhaoxin085@xjtu.edu.cn,QQ:1628247874。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
2.西安交通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审批表
3.新任教师院级试讲信息表
4. 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课堂4-8学时试讲安排表
5.关于新任实验技术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实施补充细则的通知
6.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课堂试讲要点
7.课堂教学设计参考模板和说明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