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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7-09 浏览次数:


根据教务处西交教〔2020〕26号《关于2019级、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9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细则。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有关本科生转专业的规定;

2、本校2019级在册本科生,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3、所学专业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

4、一次性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考试课程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者应在7月16日前将本人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和个人简介交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仲英楼A221室);同时,应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志愿及基本信息。

三、咨询安排

时间:7月17日-7月18日,

地点:仲英楼A211室

咨询联系人:吴志敏

咨询电话:82665285

四、考核方式

面试。时间为7月23-24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核与录取程序

1、7月21日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查询转专业学生信息。

2、7月23-24日学院将组织专家,按照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生可于7月24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初审拟录取名单。在此阶段,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取消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学生所在学院于7月27日对我院初审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可转出学生名单。

5、教务处于7月29-30日通过网站主页向全校公示转专业(类)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

6、学院将在教务处审批后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学可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随后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到书院办理相关手续。

六、课程与学分认定

1、学生转专业(类)后,已在原专业(类)获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需由我院进行认定,所有成绩如实记入成绩档案中。

2、申请者若未修过工科实验班(机类)专业的前期课程(见表1),转入我院后,需要补修相应课程。

表1前期课程

第一学期:1-1

第二学期:1-2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体育-1

0.5

PHED101750

体育-2

0.5

大学英语

2


大学英语

2

军训

2

MLMD10021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MATH200207

高等数学I-2

6.5

高等数学I-1

6.5

PHYS260109

PHYS260609

大学物理I-1

大学物理II-1

5

4

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

4

PHYS280109

大学物理实验I-1

1

机械制图

3

COMP200153

大学计算机I

3

国防教育

2




必修23学分

合计

必修19学分

3、若申请者原专业培养方案中有上述课程,且课程名相同、学分大于等于上表中的学分数,则转入后不用再补修相关课程。

4、我院将在学生注册后1周内完成课程认定,学生应按要求完成补修计划、改选课程等环节。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