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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2019级、2018级转专业学生的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7-09 浏览次数:

根据西交教〔2017〕65号文件《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9级、2018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校2019级、2018级在册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得有补考),且第一学年学分平均成绩在70分及以上;

4、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经审查符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如有曾发表的作品,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

2、师生事务大厅打印的课程成绩单,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于7月16日前提交至主楼E513。

三、审核程序

1、自7月17日起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填报志愿学生的基本信息。

2、7月17日至7月21日按照公布的转专业(类)实施细则对填报志愿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初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予以确认。

  1. 学生可于7月22日在教务系统中查询拟录取名单,在此期间,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取消转专业,逾期不再受理。接收学院于7月23日对申请取消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可在已填报志愿的学生中补录。

  2. 2019级各专业在本次转专业时学生转出人数不得超过专业选择后该专业学生总数的20%。2018级转出比例与一年级末转专业时转出比例及各专业所属大类在新生入学选拔时转出比例累计不得超过20%。学生所在学院于7月24日按此比例对接收学院初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可转出学生名单。

  3. 接收学院于7月27-28日对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确认的可转出学生名单审核,确定终审拟录取名单,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在教务系统中确认,不再补录。各专业终审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

    四、名单公示与学籍异动

    教务处于7月29-31日通过网站主页向全校公示转专业(类)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公示结束,教务处审批后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籍异动情况。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及选课指导等工作。下学期开学报到时,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到书院办理相关手续。

    五、课程与学分认定

    学生转专业(类)后,已在原专业(类)获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由我院予以认定,所有成绩如实记入成绩档案中。学生应按接收学院要求补修指定的课程。

    接收学院应在学生注册后1周内完成课程认定,并指导学生制定补修计划、改选课程等。

    凡经学校审核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我院专业大学一年级教学计划,对专业核心课程进行补修。

    六、咨询电话: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公室029-826638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