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通知》的精神,针对人文学院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现制定人文学院(含新闻学院,下同)接收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2017级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类)(不含专业大类学生经专业选择确定主修专业的)。
2、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得有补考),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5分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合格;
3、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4、经审查符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2、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如有曾发表的作品,请一并提交。
三、考核方式
综合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四、审核方式
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人文学院相关专业。
五、审核程序
1、审核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2、由学院统一组织综合面试;
3、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六、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7月5、6日 上午 8:30-11:30
地点:主楼E座-0708人文学院教务办公室范老师处
七、补修课程
凡经审核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我院本科一年级教学计划,对未修课程进行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