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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航空学院接收2017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7-02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和教务处《关于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结合航天航空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17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2017级在校学习的一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无补考记录),且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在新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模块下提交转专业申请,仅可申请我院其中一个专业;

2、7月5日-7月13日提交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和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补修课程确认书(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教务管理—《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转院、系(专业)课程补修确认书》)。补修课程如下:

高等数学II1(6学分)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II(3.5学分)

大学物理II1(4学分),

大学物理实验I1(1学分)

大学计算机基础I(3学分)

 机械制图(3学分)

三、接收专业及人数:

1、工程力学专业

2、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

四、审核程序:

1、审核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2、对审核通过的学生由航天航空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学生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4、对终审合格的学生,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学籍异动后转入航天航空学院学习;

5、学生转入后,由航天航空学院为转专业学生完成课程认定,并制订课程补修计划,改选课程等,学生须完成课程补修计划规定的学分。

五、咨询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82668754

咨询时间: 6月29日---7月9日 (正常工作时间)

咨询地点: 航天航空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任老师

航天航空学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