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1周星期二
信息来源:教务科 发布日期: 2014-03-04 浏览次数:
为使2012级同学在本学期达到我校体育教学目标之一(通过24式简化太极拳考试),在课外活动时间安排一次选修课,详细规定如下: 1.2012级同学必须参加太极拳选修课,通过“太极拳”目标教学考试,安排时间见表一,考试必须在原安排的上课时间,考试通过后计2学分。 2.2012级学生统一安排太极拳选修课后,应在安排学期通过“太极拳”目标教学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在大学四年级前可以跟随下一年级学习并参与考试;大学四年级前不能通过者,大四按重修对待,安排重修一次;如毕业前还不能通过,则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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