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为教学周第11星期二

旧版网站 处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信息 -> 教学通知 -> 课程安排 -> 正文

关于本学期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和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选课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科 发布日期: 2014-03-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全校本科生:
本学期全校基础通识类选修课选课、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选课时间定于2014年3月14日下午5:30开始至3月17日上午8:30结束,基础通识类选修课选课学生为在校2009、2010、2011、2012、2013级本科生(所有年级的钱学森班、数学试验班和物理试验班的学生除外),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选课学生为2010、2011、2012、2013级本科生,学生按所在校区选课,具体要求如下:
(一) 学生选修的课程上课时间不能与本班课程表上安排的时间有冲突。
(二) 有教学实习的班级应避开实习周次,如实习时间安排在上半学期,则只能选下半学期的课;如实习时间安排在下半学期 ,只能选上半学期的课。
(三) 每生每学期最多选修二门基础通识类选修课。
(四)2010、2011、2012、2013级本科生每位学生每学期原则上选修一门基础通识类核心课。
(五) 课程选定后,除某些课程因选课人数少或选课人数过于集中需要改选以外,一般不得任意改选其它课程。
(六) 已经修读过的课程,不得再选。
(七) 课程选定后必须按要求参加学习及考核。
(八) 全校(不包括钱学森班、数学试验班和物理试验班)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6学分的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程,类别不限,所选课程自定。
(九) 选修课《Inventor三维实体造型及动画》要先修过《工程制图》课程。
(十)《英美文学》课程,英语授课,建议一年级以上(不包括一年级)英语听力水平高
、阅读能力强的学生选修。
(十一)选修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的学生在选定已开课程后可以试听一周,并可于第二周改选或退选,任课教师在开课第三周确定最终选课学生名单,名单一经确定,学生不得再退选,且必须修读所选课程并参加该课程考核。
(十二)如课程确需学生改选时,教务处将于3月17日下午3:00在教务处主页教务快讯栏目发布通知,请学生查阅改选通知并改选其他课程,改选时间定在3月17日下午3:00开始至3月19日上午8:30结束。
(十三)网上选课不发纸印课表,任课教师与选课学生请务必于2014年3月19日上午9:30及以后在网上查询上课的时间、地点,准时前往上课。
两点说明:
1、基础通识类选修课;T 打头的属工程类课程 , S 打头的属社科类课程, Y 打头的属艺术类课程 ,M 打头的属经济类课程, K 打头的属医学类课程。
2、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编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课程类别编码C001为自然科学与技术类;C002为文化与传承类;C003为社会与艺术类;C004为生命与环境类;C005为世界文明类,后两位为课程流水号。

教务处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