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接收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根据教务处《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17〕65号)文件精神,及《关于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大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情况,针对学院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特制订人文学院接收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2018级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类)(不含专业大类学生经专业选择确定主修专业的)。
 
   2、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得有补考),且学期学分成绩在80分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合格;
 
   3、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4、经审查符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2、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如有曾发表的作品,请一并提交。
 
   三、考核方式
 
   综合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四、审核方式
 
   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人文学院相关专业。
 
   五、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7月4日、5日 上午 8:30-11:30
 
   地点:主楼E座-0405办公室范老师处
 
   电话:82663886
 
   六、补修课程
 
   凡经审核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我院本科一年级教学计划,对未修课程进行补修。
 
   七、人文学院接收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