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接收2018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通知》精神,结合理学院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理学院接收2018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2018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不含专业大类学生经专业选择确定主修专业的);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能有补考),且学年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4、第一学年英语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且修读高等数学的学生第一学年的数学成绩不低于70分;
 
   5、具备良好的与人沟通的能力。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在新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模块下提交转专业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个(或以上)专业;
 
   2、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个人简介与转专业申请(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4、补修课程确认书(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教务管理—《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转院、系(专业)课程补修确认书》)。
 
   三、接收2018级转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名称及计划
 
   请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
 
   四、遴选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学年各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已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予以优先)、学期学分排名等状况综合审查,按各专业系实际接收计划人数的1.2倍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未被初选的学生不再另行通知;
 
   2、被初选入围的人员由各专业组织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根据面试成绩,按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学生;
 
   4、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理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5、进入理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需补修以下课程:
 
   应用物理、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基础物理1  |  
      48  |  
      3  |  
     
 
      
      基础物理2  |  
      48  |  
      3  |  
     
 
     
   
 
    
 
   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普通化学原理1  |  
      32  |  
      2  |  
     
 
      
      普通化学原理2  |  
      64  |  
      3  |  
     
 
     
   
 
    
 
   注:《高等数学》已修10学分以上者免补修《高等数学》(理科);《线性代数》已修2学分以上者免补修《线性代数》;《大学化学I》已修4学分者免补修《普通化学原理1》《普通化学原理2》。
 
   五、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7月 4日—7月5日每天工作时间
 
   地点:仲英楼B203 
 
   电话: 82668740(物理) 82668550(化学)
 
   
 
   理学院   
 
   2019年7月1日 
 
   
 
   
 
   理学院接收2017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或专业大类的通知》精神,结合理学院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理学院接收2017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2017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不含专业大类学生经专业选择确定主修专业的);
 
   3、通过原专业第一、二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能有补考),且学年学分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4、第一、二学年英语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且高等数学(不低于10学分)的成绩不低于80分;
 
   5、具备良好的与人沟通的能力。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在新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模块下提交转专业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个(或以上)专业。
 
   2、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3、个人简介与转专业申请(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
 
   4、补修课程确认书(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教务管理—《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转院、系(专业)课程补修确认书》)。
 
   三、接收2017级转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名称及计划
 
   应用物理(理论物理) 2名
 
   应用物理(凝聚态物理) 6名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6名
 
   材料物理 4名  
 
   应用化学  3 名
 
   材料化学 3名
 
   四、遴选程序
 
   1、根据申请者第一、二学年各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已通过国家六级考试者予以优先)、两学年学分排名等状况综合审查,按各专业系实际接收计划人数的1.2倍确定初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未被初选的学生不再另行通知;
 
   2、被初选入围的人员由各专业组织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根据面试成绩,按接收计划人数择优录取学生;
 
   4、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理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5、进入理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需补修以下课程:
 
   应用物理、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免修条件  |  
     
 
      
      高等数学I-1/-2  |  
      220  |  
      13  |  
      高等数学10学分及以上  |  
     
 
      
      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  |  
      64  |  
      4  |  
      线性代数2学分及以上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48  |  
      3  |  
      概率论2学分及以上  |  
     
 
      
      基础物理1  |  
      48  |  
      3  |  
      大学物理8学分及以上  |  
     
 
      
      基础物理2  |  
      48  |  
      3  |  
     
 
      
      基础物理 热学  |  
      48  |  
      3  |  
     
 
      
      基础物理 光学  |  
      64  |  
      4  |  
     
 
      
      基础物理 原子物理  |  
      48  |  
      3  |  
     
 
      
      数学物理方法  |  
      64  |  
      4  |  
      复变函数+数理方程3学分及以上  |  
     
 
      
      理论力学  |  
      48  |  
      3  |  
      补修  |  
     
 
      
      电动力学  |  
      64  |  
      4  |  
      补修  |  
     
 
      
      大学物理实验I-1/-2  |  
      64  |  
      2  |  
      补修  |  
     
 
      
      综合物理实验II-1  |  
      32  |  
      1  |  
      补修  |  
     
 
     
   
 
   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普通化学原理1  |  
      32  |  
      2  |  
     
 
      
      普通化学原理2  |  
      64  |  
      3  |  
     
 
      
      无机化学  |  
      40  |  
      2.5  |  
     
 
      
      无机化学实验  |  
      64  |  
      2  |  
     
 
      
      有机化学I-1  |  
      48  |  
      3  |  
     
 
      
      有机化学实验-1  |  
      32  |  
      1  |  
     
 
      
      物理化学I-1  |  
      64  |  
      4  |  
     
 
      
      物理化学实验-1  |  
      32  |  
      1  |  
     
 
      
      有机化学I-2  |  
      48  |  
      3  |  
     
 
      
      有机化学实验-2  |  
      80  |  
      2.5  |  
     
 
      
      现代仪器分析  |  
      48  |  
      2.5  |  
     
 
     
   
 
   注:《高等数学》已修10学分以上者免补修《高等数学》(理科);《线性代数》已修2学分以上者免补修《线性代数》;《大学化学I》已修4学分者免补修《普通化学原理1》《普通化学原理2》。
 
   五、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7月 4日—7月5日每天工作时间
 
   地点:仲英楼B203 
 
   电话: 82668740(物理) 82668550(化学)
 
   
 
   理学院      
 
   2019年7月1日